加强党内法规建设,不断扎紧制度笼子

2016-11-16 xhsdzd 1338
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,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,不断扎紧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。从制定中央八项规定,到修订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;从修订出台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到出台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刚刚在六中全会通过了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……在 4年多的时间里,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超过50部,超过现行 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。

全面从严治党,健全党内法规是关键。一部部党内法规,既体现出党中央管党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实践,也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。 “‘打铁还需自身硬’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,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立下的军令状。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铿锵有力、掷地有声,鲜明地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。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。无论正风肃纪,还是反腐惩恶,都彰显了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,释放出正义这个最强的力量。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,我们党对管党治党的规律性认识在逐步深化。

全面从严治党,不仅靠法律法规要靠理想信念引领。革命理想高于天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‘钙’,没有理想信念,理想信念不坚定,精神上就会‘缺钙’,就会得‘软骨病’。”很多被查处的党员干部在悔过书中写道,他们走向违法犯罪的第一步,往往是从“理想丧失、信念动摇”开始的。一个有着远大理想、坚定信念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,怎么可能还会违反纪律、去搞腐败?绝对不会!因此,在党的建设中,必须坚持高标准在前,先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立起来、挺起来。

全面从严治党,要靠党规党纪保障。纪律是党的生命。党的纪律是党员行为的底线,法律是公民的底线。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纪严于国法。如果纪法不分,把法律等同于纪律,党的各级组织、党员都退到法律底线上,就降低了党员标准,弱化了党的先进性。现实中,无数腐败案例表明,党员干部“破法”必先“破纪”,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质都是组织涣散、纪律松弛。因此,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依规治党,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、严起来、执行起来。”

全面从严治党,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讲究德法相依、德治礼序,其中的“规矩”、崇德重礼的德治思想,也是党规党纪的重要渊源。法治从来离不开德治。依法治国,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;依规治党,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。全面从严治党,必然要求依规治党,对党员也得用道德教育,提倡遵守社会主义道德。

在强调纪律的同时,也在加强道德建设,道德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;纪律用来纠错,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。遵循这样的理念,十八大以来,我们党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让崇德向善和遵规守纪相辅而行,在实践中逐步深化了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,即确立高标准毫不动摇,守住纪律底线一寸不让,使自律与他律结合,既发挥道德感召力,又强化纪律约束力。

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,执行制度关键在人。“一分部署还要九分落实。制定制度很重要,更重要的是抓落实,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。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要狠抓制度执行,扎牢制度篱笆,真正让铁规发力、让禁令生威。

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,制度建设永无止境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来说,必须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,多措并举抓落实、从严从实促执行,让制度的约束作用充分发挥,让制度的刚性力量全面释放,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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